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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体系下控排企业的出路与新商机
友绿• 09月01日   来源:   1828
随着各碳交易试点省份逐步明确了企业排放门槛、配额分配、抵消机制和惩罚机制,这些碳排放对经济和行政的约束会放大化石能源消耗在企业经营的战略与财务表现中的权重,从而引起企业经营的压力。

2011年10月底,中国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和湖北、广东、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要求七个试点省市的碳交易工作在2013年正式开展,并力争在2015年实现全国范围的碳交易市场。

据了解,从目前公布的七省市碳交易方案来看,电力、钢铁、石化、化工、水泥等高排放行业毋庸置疑地作为第一批试点企业被揽括到交易体系中;除行业分类外,任何行业的企业只要超过一定的二氧化碳或标煤排放门槛,也将被纳入各碳交易试点体系中去。在排放门槛的具体数字设定上,各省市则根据自身特点的不同制订出了不同的方案。

随着碳交易制度的成熟和完善,以及考虑到对于市场新进入者的公平问题,有偿购买配额的原则已经在国际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呼声,也将是未来碳交易制度排放权分配模式的主要发展方向。考虑到无偿分配模式在公平性、减排激励、分配成本上的先天劣势,同时采取无偿分配模式会使企业有“现在减排多,以后分配到的碳排放权就少”的顾虑,中国在分配模式上必然需要向有偿拍卖的方式转变,这样的转变也将为企业增加一定的减排成本与压力。

碳市场规则中的抵消机制是对交易体系实质减排幅度的补充性保证,有利于扩大市场参与方,提高市场活跃度,实现低成本减排。据易碳家了解到,之前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已经出台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及配套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为试点省份提供了一个可靠的碳抵消来源选项。部分试点省市对于抵消机制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例如广东、湖北等试点省份公布的规定中已明确可以使用自愿减排指标作为地区碳排放的抵消配额。另外,作为试点地区的特色政策,广东和重庆都允许使用林业碳汇作为碳抵消来源,这将对此前在CDM机制下很难获得资金支持但同样属于我国承诺目标的造林项目提供有力的政策和经济支持。此外,深圳规定减排企业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投资产生的碳减排量的一部分,也能够用于碳减排的履约。

为了保证碳交易体系的顺利开展,惩罚机制将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部分。目前深圳市已经明确其惩罚机制。该市《关于加强碳排放管理的决定》提交修改后的规定中,拟增加碳抵消制度,以防止出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供不应求的状况,而碳排放控排企业如果超出排放额度进行碳排放,相关部门可按照违规碳排放量市场均价的3倍予以处罚。

随着各碳交易试点省份逐步明确了企业排放门槛、配额分配、抵消机制和惩罚机制,这些碳排放对经济和行政的约束会放大化石能源消耗在企业经营的战略与财务表现中的权重,从而引起企业经营的压力,迫使企业考虑新能源并减少能源消耗;从整体上看,国家或行业的低碳政策出台,短期内会整体上增加企业成本、削弱企业和行业的竞争能力。

如今,低碳减排压力已经逼近各试点省市重点排放企业,并将逐渐升级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风险因素。当然,风险从来都不会单独存在,具有领导力的企业通常能够很好的利用新规则,寻求“压力”到“机遇”的华丽转身。

据了解,钢铁,电力、水泥、石化、煤炭等行业都是碳排放强度很高的行业。由于能源、政策和市场的压力,这些行业都成为受碳交易市场影响最直接的领域。这些行业受制于规模效应,行业进入壁垒较高,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产业增长缓慢、高固定成本和库存成本、产品缺乏差异、潜在产能过剩等威胁。这些行业单位成本构成中,大部分化石能源消耗占总成本的50%以上。随着碳排放成本压力逐渐升高,一旦国内制定温室气体排放上限或开展碳交易市场政策,这些行业都是首当其冲的,也成为最具有节能减排潜力的行业。
理论上,低碳经济政策无论是采用行业准入政策或财税或碳交易等方式对管制行业的竞争力造成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因素:(1)受管制行业的竞争水平和激烈程度;(2)受管制行业的单位产品/产值的碳排放强度;各国政府在制定低碳经济政策时,都会考虑各个行业竞争结构和竞争能力的分布,例如会设定各个行业的“无损减排目标”,以避免降低本国行业竞争能力。通常政府对于竞争激烈且排放强度大的行业,会优先将其纳入减碳目标管理中,例如电力行业。目前欧洲、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现有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的支柱性行业都是电力行业。

对于竞争激烈的高排放行业,在被纳入监管的同时,往往也会给予较宽松的政策。例如,欧盟对于钢铁、石油和造纸行业的配额分配以免费为主,且总量较宽松。导致这些行业在实施EUETS后处在一个配额相对过剩的状态中,不但竞争力没有收到直接削弱,反而短期内获得一笔“意外之财”。

控排企业低碳市场下新机遇

据了解,由于钢铁、水泥、电力等行业低碳转型必将通过相应低碳设备与管理系统来实现,会形成很多新的需求,包括原有设备改造和新的产品运用。碳交易市场机制也将是的这些行业可以通过与其他低碳技术企业合作,开发适合基础工业减排需求的产品,以抓住新型市场。同时,新能源、高效分布式能源也都会对配套行业产生显著的新需求;如:机电设备制造业、自动化控制行业等。

企业在碳减排方面采取的措施,一方面除了减少企业的单位能耗外,另一方面也可以致力于打造一条新的产业链。当然,这需要国家更多产业链方面的扶持政策,如在设备的采购、研发到产品的投放过程中获得税收补贴或信贷支持等。武钢正在大力发展相关产业,延伸钢铁产业链,多方位地促进企业低碳发展,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另外,在高新产业的发展方面,武钢也在进行多方面的开拓和尝试,如目前即将进入LED产业。在减排成本日趋上涨的趋势下,企业势必要突破行业的界限去寻找潜在的减排机会,降低企业碳管理风险。

碳交易市场建立后,也必将如股票市场一般,各类政策、经济、行业信息无处不在,兼之企业碳披露等信息公开,为碳交易的参与者提供了保障交易安全的信息和媒介,使市场参与者和投资者更清楚地认识到同行业各企业之间的碳排放状况和减排能力,完善其投资决策:如何衡量碳交易市场的绩效、如何保证碳排放总量低于限额、如何杜绝碳市场的操纵和垄断现象等。有了碳市场的存在,作为减排主体的企业,将会告别由于信息不对等导致的碳减排量“贱卖”的时代。

总结来讲,碳市场机制的引入,通过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可以带来“低碳经济”发展的诸多好处,它既能帮助经济摆脱化石能源的依赖,也能带来从上游至下游各行业的技术革新,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来源:碳易家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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