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但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并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要求。鼓励绿色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提升标准,降低建筑的采暖、制冷、照明、热水能耗。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