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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某地储能扶持政策拟变更,储能电站资助最高500万!贷款资助大幅缩减

8月26日,深圳市光明区发布《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文件鼓励鼓励有条件的仓储物流园区、工商业园区布局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储充一体化、光储直柔等示范项目,支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建设智能微电网,对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投资主体最高连续三年按响应收益的10%给予资助,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鼓励数据中心储能、工商业储能等场景开展智能化改造示范,对改造接入虚拟电厂的新型储能项目,按改造实际投资的20%,给予项目最高100万元资助。鼓励高标准建设“新型储能制造园区”,对新建项目按相比通用标准厂房增加投资的50%或对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的50%,给予产权主体最高3000万元资助。对入驻“新型储能制造园区”的新型储能企业,给予最高20元/平方米/月、最长连续三年的租金资助,单家企业资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与2024年发布的《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相比,本次文件删除了锂离子电池各环节项目资助、“三首”产品奖励、新型储能领域标准制修订等资助。 “打造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策源地”中删除了“布局建设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三项,取消条款下获得认定的创新平台给予的实际资助金额50%、最高1000万元;对经认定的“三首”产品,认定后一年内实际销售额20%最高资助200万元;获得PCT国际专利转让或PCT国际专利实施许可并投入生产的单位不超过25万元一次性资助。 “打造新型储能先进制造高地”中,删除了“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两项,取消对锂离子电池各环节的重大项目按实际投资10%最高5000万元资助,或按不超过计划投资30%、最高1亿元光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取消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15%最高1000万元资助。 该条款下的“促进科技金融支持”中,新型储能企业从银行获得科技贷款按不超过实际支出利息的50%降为30%,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降为50万元资助。

19小时前 · 友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