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的通知,其中针对绿色低碳发展项目提供奖励。对本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在2022年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在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高效节能设备利用、低碳发展、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专项提升,或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碳减排等方向实现绩效提升的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实施主体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标准、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B级以上(含绩效引领),或项目实施后单位产品能耗或水耗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先进值的,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023-02-28

1月13日,上海浦东新区为进一步加大对节能低碳工作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按照上海市“双碳”工作目标和配套政策支持要求,修订了新一轮的《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覆盖范围更广泛、支持内容更全面。 支持对象包括可再生能源开发、清洁能源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业节能低碳发展,建筑节能低碳发展,商业节能低碳发展,旅游节能低碳发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节能低碳管理能力建设,区政府确定的其他节能低碳用途项目。

2023-01-17

11月24日,上海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常规光伏项目,光伏电站奖励标准0.1元/千瓦时,执行居民用户电价的学校分布式光伏奖励标准0.12元/千瓦时,其他分布式光伏奖励标准0.05元/千瓦时。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奖励标准0.3元/千瓦时。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场址中心离岸距离大于等于50公里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奖励标准为500元/千瓦。

2022-11-25

11月3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文件鼓励全市区域内各类建筑物所有权单位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 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鼓励在政府公共机构、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大型综合交通枢纽、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鼓励因地制宜开发建设“一地两用”复合型光伏电站,实现土地的高效综合利用。存量建筑应统筹优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鼓励单体建筑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总屋顶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项目按照满足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在资金补助方面,文件明确, 2020年12月31日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可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连续5年可按照0.25元/千瓦时的标准分年度享受后补贴。除不可抗力外,因项目原因导致不符合年度申请条件的,自该年度起不得申请补贴。

2022-11-03

近日,深圳《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双碳专项)项目申请指南》发布,技术攻关、应用示范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基础前沿类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软科学类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