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促进ESG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最高支持200万
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开发能耗和碳排放数据采集、核算、分析、优化与管理等核心功能,为开展产品碳足迹、项目碳评价和企业碳管理提供支撑。对符合工信部《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相关要求的,按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3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或园区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碳中和认证。对在厦门市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上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碳中和认证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鼓励开展ESG标准制定。对主导或参与制定ESG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按我市有关政策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40万元、5万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