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6月16日印发《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持续提升节能水平,切实从源头上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促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对于达到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碳零能耗标准,且被认定为国家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碳零能耗示范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150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5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5%。加强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引领。打造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标杆项目,形成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对获得绿色建筑高星级标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的项目,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资助 100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7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4%。按照每宗地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予以3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