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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观察:现状、问题、建议
友绿• 07月10日   来源:京信网   3048
随着国内试点城市相继启动交易,我国碳交易日渐活跃。但是,机制建设不健全、市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也不断凸显。未来如何在试点基础上不断完善、规范和推广,将是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重中之重。


      随着国内试点城市相继启动交易,我国碳交易日渐活跃。但是,机制建设不健全、市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也不断凸显。未来如何在试点基础上不断完善、规范和推广,将是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我国碳交易市场现状

试点稳步推进,企业积极性不高。2011年,我国开始培育碳交易市场,并确定了北京等7个试点省市。自2013年起,各试点建设稳步推进,目前7个碳交易市场已全部启动交易,覆盖企业约2200家,总配额量超过12亿吨,占各地排放总量的30%-40%。但是,据我们跟踪观察,企业积极性普遍不高。近期,各地市场迎来首次履约期,但多地出现推迟履约的情况,企业更是在各地推出配套处罚措施后才“突击”交易。

截至7月2日,北京市碳交易共成交482笔,成交量近167.9万吨,成交额约7635万元。碳排放配额线上成交均价也由每吨55.83元上涨到每吨67.12元。——编者注

碳交易制度建设启动。针对碳交易市场建设,国家和各试点省市相继出台方案和管理办法,为建立规范的碳交易市场奠定了基础。

碳金融试水。随着国内试点市场的发展,立足于现货市场之上的碳金融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国内首单碳收益票据的成功发行,打开了商业银行围绕低碳业务进行产品创新的巨大空间,业内认为其对推进国内碳交易市场发展意义重大。各个试点市场和相关参与方逐步开始碳金融领域的业务布局。

二、我国碳交易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逐渐进入“深耕期”,诸多问题日益凸显:

碳交易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突出表现为:全国层面缺乏明确的减排限额及碳交易总量控制目标;已有的相关法律立法层次相对较低,相关规定零散;违反碳排放权交易规则的行为缺乏法律责任规定;涵盖碳排放配额制度、市场管理和交易规则、政府监管等具体法律法规存在缺位现象等。

交易机制有待健全。一是缺乏准确的碳排放测量、评价系统。二是碳排放权初始分配不尽合理。现阶段主要采取的初始配额免费分配制易造成资源配置低效率,妨碍市场公平,具体分配细则也有待完善。三是碳价调控机制尚不完善。这可能导致价格大幅波动,造成市场投机行为加剧,也将对有正常交易需求的企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据报道,部分超市类企业认为,北京对超市、商场采取相同分配方法不尽合理,商场能耗以照明、空调为主,超市则额外需要冰箱等制冷设备,导致超市配额缺口较大。——编者注

多因素制约企业参与积极性。一是缺乏强制性减排约束和相应激励措施;二是目前参与企业多为耗能大户,企业节能技术、能耗标准相似,导致交易需求不旺;三是我国碳市场政策敏感度高,部分企业为了长远发展不愿卖出冗余配额;四是未来市场政策不确定、产品过于单一也导致金融机构的交易动力不足。

市场分散。首先,碳交易市场建设“各自为政”造成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比较严重。其次,缺乏统一、规范的规则限制了试点之间交易。地区间碳交易封闭,配额不流通,削弱了碳交易的市场化减排作用,与当前全球成熟

的碳交易的开放理念相背离。另外,各试点市场之间价差合理性存疑。数据显示,各试点碳价悬殊较大,部分城市交易价格差距高达六成多,这反映出相对封闭市场内部的供需关系差异。从整个行业看,将影响企业参与积极性,也不利于形成活跃的市场交易状态。基于以上三点,全国碳交易市场亟待建立。但鉴于当前政策和技术方面的诸多复杂问题,短期内不同试点省市之间统一互连难度较大。

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碳交易是一个新兴产业,先进的核算技术和碳交易高端专业人才是核心资源,但我国相关技术落后,熟悉碳交易理论和实践、国际碳交易规则、碳减排项目管理一级市场风险监管等方面的人才匮乏。

三、发展碳交易市场的建议

完善市场法规体系,健全交易规则。一是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二是建立碳排放标准和市场体系,形成科学的碳排放评价机制,明确参与评价对象行业,确定碳排放测算、核查标准和程序等碳减排认证体系;三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科学机制和体系,以更好地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

积极推进全国和区域碳交易市场建立。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构建区域性碳交易市场;并以其为基础,整合各类信息和资源,打破各区域市场各自为政的局面,逐步形成全国碳交易统一市场框架体系。

6月30号印发的《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将适时开展跨区域碳交易,京津冀有望成为率先构建碳排放权联合交易的地区。——编者注

加大碳金融创新。首先,探索多元化碳金融产品。借鉴国际碳交易机制,推动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挂钩的碳证券、碳基金、碳权质押贷款等环保金融理财产品。其次,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拓展中介服务业务。另外,逐步建立完善“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的碳金融监管三位一体结构。

我国碳期货成型尚需时日,但碳金融领域不断出现一些“微创新”,例如国内首单碳收益票据——10亿元中广核风电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的成功发行。业内认为,未来围绕绿色主题,可发散出更多细分债券产品,如节能服务公司的证券化产品、绿色混合债券等。——编者注

设计公平合理的碳排放分配模式。业内建议,在市场建设之初,可采取免费分配和拍卖分配混合的方式,即先按一定比例部分免费配给,优先考虑碳排放量较大且不易进行技术改造的高能耗企业;再逐步降低免费分配比例,直至最后实行拍卖分配。应在避免过多行政干预的同时发挥市场配置作用,逐步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公平、高效进行。

完善激励和人才机制。加大对企业的技术、资金支持;完善与碳交易相关的税收政策,强化其在企业节能减排过程中的激励和损失浪费的约束作用;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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