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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最高奖励1000万,重庆激励钢铁有色建材化工提质增效
友绿• 08月24日   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12
碳中和

公开征求对《重庆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若干政策(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重要部署,我委起草了《重庆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若干政策(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8月2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8月26日18:00前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材料处郭萌,63897742;化工处宋成,63895772。

邮箱:1453445230@qq.com。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附件:1.重庆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若干政策(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若干政策(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

附件1
 
重庆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若干政策(2026—203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部署,促进先进材料行业结构优化与升级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点行业通过合规产能置换或整合升级发展


1.对于长流程改短流程炼钢、整合或购入新增产能建成短流程炼钢的产能置换项目,且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一次性按10元/(吨/年)产能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于整合或购入新增产能建成电解铝置换项目,且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一次性按30元/(吨/年)产能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对于整合水泥熟料产能置换建成项目,且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一次性按5元/(吨/年)产能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对半导体显示用基板/载板玻璃原片、先进封装用基板玻璃原片、航空航天用玻璃原片建成项目(含置换项目),一次性按10万元/(吨/天)产能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5.对于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石化化工中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代的电石和纯碱、烧碱、黄磷等不新增产能的建成搬迁项目,一次性按10元/吨设计产能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钡、锶新材料建成项目,一次性按照产能500元/吨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老旧装置、低效生产能力装置退出和更新改造

7.在2026年至2028年间,退出100吨以下转炉、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给予300万元/台套补助,退出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给予200万元/台套补助,退出15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碳素项目给予200万元补助,退出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给予50万元补助。
8.符合国家化工老旧装置更新范围的装置,企业完成相应更新改造的给予100万元/套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化工企业搬迁入园
9.鼓励化工园区外企业搬迁进入合规的化工园区、鼓励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退出沿江一公里范围,对完成整体搬迁(或退出)的企业,按照企业搬迁工程量所需资金的3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拆除所有沿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装置、公辅设施等设施设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本政策措施所列激励标准均为最高标准,政策措施除前文有特殊规定外,均从2026年1月1日起算,按照年度实际需求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额控制。存量申报主体与增量申报主体同等享受激励资格,同一申报主体每年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最多支持两个方向,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内容的事项与市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30年12月31日。

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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