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探索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规范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储能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能源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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