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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降碳奖励申报开启
友绿• 08月06日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4
碳中和 奖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节能降碳类事项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11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节能降碳类相关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中《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10-6788207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特此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8月6日

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11号)第27条支持措施:分布式光伏发电。

二、申报事项

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二)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三)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多个支持方向及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

(四)本政策属于事后奖励,申报项目工程进度原则上须已实施完成,并已完成并网验收工作。原则上并网时间为2024年5月1日后,且光伏项目未获得过经开区绿色发展资金支持。

(五)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

2.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光伏设施同步设计、施工,厂房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满足荷载条件的存量厂房宜建尽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 800 元的一次性奖励。若项目为第三方投资,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业主方分开申请,各享受奖励资金的 50%;若场地业主方为财政预算拨款单位,由项目投资方申请,项目投资方享受全额奖励资金。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两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申报表、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组织专家线下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勘察现场,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支持结果: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30日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10-6788207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新能源供热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11号)第28条支持措施:新能源供热。

二、申报事项

新能源供热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二)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三)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多个支持方向及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

(四)本政策属于事后奖励,申报项目工程进度原则上须已实施完成。原则上市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时间为2024年5月1日后。

(五)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

2.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构建绿色低碳智能供热体系,新建建筑及新建供热项目优先采用新能源供热或采用新能源耦合常规能源供热。获得市级补助的新能源供热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0%进行配套支持。新能源供热技术类型包括:浅层地源热泵(不含水源热泵),中深层水热型地热,中深层井下换热型地热,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鼓励优先应用低碳热泵技术),绿电蓄热,绿氢供热等新能源供热系统。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新能源供热奖励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项目补贴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两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组织专家线下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勘察现场,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支持结果: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30日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10-6788207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绿电交易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11号)第29条支持措施:绿电交易。

二、申报事项

绿电交易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二)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三)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多个支持方向及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

(四)本政策属于事后奖励。对于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

(五)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

2.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聚焦能源消费结构转型,通过需求侧激励和供给侧扩容双向发力,重点支持数据中心、高端制造等企业率先参与绿电交易,同步推动绿证核发、碳核算与电力交易数据互通。鼓励企业参与北京市绿色电力交易,成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按交易电量每度电奖励0.01元。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绿电交易奖励申请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与售电公司签订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颁发的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两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组织专家线下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支持结果: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30日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10-6788207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节能减碳服务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11号)第31支持措施:节能减碳服务。

二、申报事项

节能减碳服务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二)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三)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多个支持方向及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

(四)本政策属于事后奖励,申报的咨询服务工作须已实施完成。对5家及以上企业开展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均应在2024年内。

(五)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围绕经开区“绿色服务生态圈”建设目标,鼓励亦庄新城内的协会、联盟、咨询机构等咨询服务单位开展节能降碳、清洁生产、能源审计、碳核查、碳中和认证等技术咨询策划业务,对5家及以上区内市级重点用能单位或碳排放单位开展以上技术咨询策划业务的咨询服务单位,每年度奖励10万元。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节能减碳服务奖励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提供咨询服务合同和咨询成果以及成果经市级或区级行业部门评审通过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咨询成果评审通过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两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组织专家线下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勘察现场,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支持结果: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30日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10-6788207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附件5  碳中和认证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11号)第32条支持措施:碳中和认证。

二、申报事项

碳中和认证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二)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三)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多个支持方向及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

(四)本政策属于事后奖励,申报项目原则上须已实施完成。碳核查报告及碳中和证书对应的年份应为2023年或2024年。

(五)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

2.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鼓励企业、园区实施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通过实施光伏、风电、地源热泵、碳汇抵消、绿电绿证交易等措施实现企业、园区、部分厂房或车间净零碳排放。

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10%;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限额以上非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10%,且碳中和年度的电耗在400万度以上;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城市更新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5%;首次获得部分厂房或车间碳中和认证的重点碳排放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厂房或车间的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10%,且该厂房或车间碳中和年度的电耗在400万度以上;已获得经开区资金支持的碳中和认证项目,继续按上述要求获得碳中和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所有申报单位需经有资质的碳排放核查企业进行碳核查(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官方认证的ISO14064-1组织温室气体声明核查资质)。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碳中和认证奖励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提供具有ISO14064-1组织温室气体核查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温室气体核查报告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碳中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两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组织专家线下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勘察现场,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支持结果: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9月30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10-6788207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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