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黄府办发〔2024〕1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黄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结合黄浦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焕新城市面貌,改善空间环境品质
(一)推进居住环境品质提升。深入实施“两旧一村”改造,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全面完成无卫生设施旧住房提升改造;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标工作,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常态化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继续推进“1+N”加梯模式,打造一批党建引领加梯示范小区,完成30个小区或居民区规模化加梯全覆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开展投放环境治理行动,对问题点位分级管理、销项整改;推进“沪尚回收”服务点建设,增强市民可回收物交投、交售体验。(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各街道)
(二)科学规划建设“10分钟社区生活圈”“一街一路”更新街区。每年打造一片“一街一路”更新街区,到2026年底,各街道分别初步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一街一路”更新街区。创建完成淡水路社区国家级完整社区。提升全区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水平,到2026年底实现267条背街小巷治理实效达标。完善社区规划师制度,组织开展社区规划师培训、“人民城市大课堂”等活动,开展社区规划师综合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三)提升公共空间和交通服务品质。完成公交站台彩色铺装及标志线设置、非机动车道交叉路口彩色铺装5处,完成福佑路等5条精品示范道路建设。完成慢行交通专项提升项目14项,创建慢行交通示范区域1个。到2026年底建成8个美丽街区,新建2个以上高标准保洁区域。每年至少打造3条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打造“一江一河”全龄友好滨水公共空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附属空间和绿地,探索开放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规范外摆位和临时设摊,加强日常监督评估经营情况及其社会效果。(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四)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到2026年底,拆除存量违法建筑12万平方米。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相关投诉,依托新增违建动态监测指数机制,依法快速拆除新建、在建违法建筑。(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五)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以滨江区域为重点,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对5个公交站台实施适老化改造,促进无障碍通行。(牵头单位:区建管委)
(六)优化城区空间功能布局。推进中央科创区城市设计研究和中央科创区滨江景观概念设计研究。推进外滩“第二立面”及其他重要地块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老城厢第三象限及周边区域城市设计研究。推进400平方米以上公园和广场规划布局,提高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二、贯彻绿色理念,丰富生态系统功能
(一)强化建筑垃圾治理。加强建筑垃圾备案申报管理,强化流量和流向管控,完善建筑垃圾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住宅小区内建筑垃圾清运和堆放管理。保持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环境卫生。加强拆房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洒水降尘举措;督促施工单位项目开工前办出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证明。到2025年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到2026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3%。(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各街道)
(二)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超过5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90万平方米。加快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完善慢行交通环境,提高市民慢行出行比例。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完成“一大会址·新天地”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建设和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
(三)推动河湖品质提升。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普查整治,到2026年底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全面达标。持续开展区内9个景观湖水质定期监测工作,加强日常养护,提高景观湖水质。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和长效管理工作,完成6个问题排口的封堵销号工作,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
(四)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新增口袋公园4座,新增绿道2公里,新增特色道路1条,完成3处单位附属绿地开放。推动建成10个“社区植物园”,开展植物科普。(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道)
(五)深化海绵城市建设。全面践行海绵城市理念,提升城区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的弹性,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工程8个,海绵城市建成区达到我区城市建成区面积的40%。(牵头单位:区建管委)
(六)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每年制定并实施“无废城市”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项目,到2026年底创建区级“无废城市细胞”不少于40个。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抽检工作,推动可循环快递包装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废旧物资回收新模式。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夯实数字治理,强化场景实战运用
(一)深入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加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聚焦公共安全隐患,有序拓展管理内容。加强基层网格力量配置,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做强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强化综合指挥枢纽功能,持续推进“区—街—站”三级治理平台体系暨城运管理体系实体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加快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向基层治理“一网同治”的提升。(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数据局,各街道)
(二)加强数字应用场景建设。结合城市运行和企业、市民反映的高频急难问题,发掘智能化应用场景需求。深化现有应用场景建设,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批数字化治理样板街区。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数字赋能。(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数据局)
(三)建设完善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依托区神经元承载网汇集物联感知数据,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和应用能力,支撑“一网统管”各类应用场景。建立绿化市容行业信息化平台,逐步推进与区级、街道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有效衔接和信息整合。依托市容环境检查市级问题整改平台,围绕治理难点,通过移动端轻应用助力集约化、扁平化管理。(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数据局)
四、赋能韧性提升,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结合消防安全信息排查平台,对我区“九小场所”和多业态、多产权、多主体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风险排摸,分类分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
(二)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改造地下老旧市政燃气管道15.1公里、街坊燃气管道13.3公里,更新老旧居民住宅燃气立管194户。完成298户居民用户和200户非居民用户瓶装液化气替代改造。推进燃气执法事项下沉工作,加强燃气专项执法培训和指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升“管执联动”治理效能。(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
(三)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住宅小区违规装饰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使用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推进自建房安全排查、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全区200万平方米既有住房数字体检试点工作;2025年至2026年,逐步扩大数字体检范畴,根据体检结论开展分类处置,确保房屋使用安全。滚动开展全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实现评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落实老旧供水管网改造3.9公里,推进管道检测和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完成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7公里,全区道路入地整治率达到70%以上。完成重要主、次干道以及涉及我区申字形高架道路的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工作,建成环人民广场—新天地区域18公顷和黄浦滨江—南外滩区域13公顷无架空线示范区。有序推进新一轮美丽街区道路两侧老旧小区空中缆线清理和整饰。(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管委,各街道)
(五)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压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建筑工地风险等级设定安全监督检查频率,制定检查计划并实施;深化运用智慧工地等监管平台,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检查。(牵头单位:区建管委)
(六)强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完成区内1000余处地下空间信息普查和汇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地下空间的排查整治。(牵头单位:区国动办)
(七)深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进电动自行车“充、停、改”问题专项整治,完成全区229个充换电柜点位建设。提升违规入室停放和充电行为技防水平。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报废、回收等全环节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
(八)持续完善应急体系。强化综合监测预警,提升反应能力,健全极端天气等应急响应机制。修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保障体系,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配强防灾减灾救灾装备,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数据局)
五、优化工作机制,汇聚精细治理合力
(一)推行“多格合一”。深入实施网格党建提质计划,把基层党建全覆盖与网格治理相结合,建立健全职责准入清单,加快推动管理、服务、安全等资源力量下沉,推动条块结合、组织融合、资源整合、力量聚合,合力破解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难题。强化数字化手段支撑,增强主动发现、快速响应、高效协同能力。(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数据局,各街道)
(二)做实做细城市体检。开展区、街道、社区三级城市体检,到2026年底每个街道至少完成1个社区体检,实现街道体检全覆盖;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整改落实。探索建立“党建引领·城市管理精细化指数”,建立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科学系统评估的数字工具和平台。(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数据局,各街道)
(三)强化城市管理执法支撑。加强调研评估,针对性提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街道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广场办、外滩办的管理意见评估和修订。深化“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牵头单位: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四)加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修订标准化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加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宣贯培训。发布一批区级城市管理标准化技术性指导文件,培育新天地区域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提高区标准化技术性指导文件制定修订效率,关键领域文件制定修订周期不超过6个月。(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行业管理、实效测评、业主评议“三位一体”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年度测评机制。做优建强综合网格单元,深化“街道城运中心—综合网格—居民区工作站点”的工作机制。建立合力推进的共建共商共治机制。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拓宽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深化发展“零距离家园”品牌。(牵头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六)强化投入保障。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绩效分析和财政监督,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建设项目流程,构建全生命周期的项目建设指导监督机制,加强城市更新和维护资金的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管执法局要依托黄浦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抓好贯彻执行;同时,要强化教育培训,培养城市综合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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