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简称HKMA)发布气候相关风险治理报告,旨在总结监管活动中发现的气候相关风险治理结果,并提出良好实践。
香港金融管理局在2021年发布的监管政策手册(Supervisory Policy Manual)中提及气候风险管理,为银行业提供气候风险管理指引,并允许其定制和改进治理框架和流程。
气候相关风险治理结构
香港金融管理局认为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参与监管机构审查的银行都已经扩大了治理结构的职责,并将气候风险作为重要考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监督银行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香港金融管理局提出以下良好做法:
- 建立专门的委员会支持气候相关问题的监督:一些银行设立了专门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或者气候委员会,负责监督气候相关职能,管理ESG战略、气候风险、可持续业务等。一些银行集团还设置了相关沟通机制,以便确保有效监督;
- 建立跨职能工作组来协调气候相关任务:大多数银行设立了跨职能工作组,包含高级管理层和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以便在机构内部开展行动;
- 持续审查治理结构:一些银行定期审查其气候治理结构和框架,并考虑监管政策和市场的发展。审查之后的改进措施包括建立新的委员会、简化报告流程等;
- 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充分讨论气候相关事项:一些银行将ESG和气候问题列为委员会定期会议的项目,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经常讨论气候事项,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还有一些银行加强了其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方便监测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
气候相关风险监督机制
香港金融管理局认为银行在建立适当治理结构的同时,还需要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气候战略、气候风险管理进行有效和充分的监督。香港金融管理局提出以下良好做法:
- 推动和监督气候战略的有效制定和实施:大多数银行制定了明确的气候战略,这些战略通常与其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政策保持一致。一些银行设定了气候目标,并承诺在运营和融资活动实现净零排放。一些银行对高排放行业设定了脱碳目标。银行还正在定期进行实质性评估,确定与其业务最相关的气候主题,分析气候风险在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影响。气候战略中还包括不同时间范围的气候措施以及关键绩效指标;
- 执行适当的气候风险管理监督:所有银行都已经将气候因素纳入风险管理框架,以便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气候风险。一些银行发布了气候风险偏好声明(Climate Risk Appetite Statement),并纳入量化指标。一些银行通过气候风险调查问卷、气候风险评级框架等方式将气候相关风险评估纳入信贷风险评估流程,对高碳排放行业开展加强尽职调查;
- 培养强大的气候风险文化:银行正在与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合作,培养气候风险文化。一些银行将气候因素纳入绩效评估,为员工制定与其职责相称的标准。一些银行为员工提供气候和ESG培训,提高员工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认识。还有一些银行已经根据国际标准发布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