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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滨海模式
友绿• 05月07日   来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94
海绵城市

“十三五”以来,珠海市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即“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坚持以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通过采取“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措施,以试点带动,全域推进,全面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防潮能力、消除易涝点。2020年7月,住建部充分肯定了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在改善河湖水质、提升生态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具体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总体情况

珠海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位置优越,海洋海岛资源丰富,水系密集,雨量充沛。自珠海市2016年4月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在住建部、广东省有关领导、专家的悉心指导下,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各试点区扎实推进、落实整改提升,全市相关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2019年12月,顺利通过了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等国家三部委委托的专家组绩效评价现场考核工作,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珠海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大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是编制完成《珠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整合规划(2018-2030)》作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纲领。二是印发实施了《2020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区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是将横琴新区第一批海绵城市示范项目、金湾区海绵城市PPP项目、白藤片区海绵城市项目等列入市重点项目,挂图作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开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333项,完工284项,累计完成投资133.24亿元,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115.05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占35.63平方公里,占全市城市建成区面积(152.85平方公里)的23.3%,满足到2020年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立法保障建机制,实现常态化的海绵建设。

出台了《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将海绵城市的建设责任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并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纳入《珠海市排水条例》《珠海市生态文明促进条例》《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等4项条例的修订计划,制定出台适合珠海本地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雨洪管理、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制度化、法制化。

(二)规划先行绘蓝图,构建山海城大海绵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理念,规划先行,编制完成《珠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整合规划(2018-2030)》和各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系统方案,重点对山、海、湿地、绿地等自然要素进行保护,构成“蓝绿交织、山海融城”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加强蓝绿线保护、竖向调控和水利防洪规划,构建珠海山—海—城大海绵安全格局。

(三)试点带动全市域,提升珠海人居环境质量。

通过试点积累了建筑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地、河湖水系项目海绵建设经验,为非试点区提供了模板。试点带动,全域推进,目前已完成海绵化小区改造45个、消除内涝点72个、整治和治理河道湖泊105个,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提升。

(四)因地制宜可复制,探索本地特色海绵技术。

针对沿海、地下水位高、土壤渗透性差等问题,探索了“以‘净’和‘排’为主的本地海绵建设技术”“以提升生态自净能力为核心的水系建设”“‘蓄’、‘用’结合的海绵设施管养技术”“‘排’、‘蓄’结合的易涝点解决措施”等一系列建设技术。

(五)课题研究保支撑,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科学性。

结合本地区气候、降雨、土壤、植物、下垫面等实际情况和特征,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及极端气候风险控制研究》《珠海海绵城市建设典型项目设计与设施参数研究》等相关专题研究,为风暴潮碰头时期内涝应对奠定基础。

三、建设成效

(一)河湖水质明显改善。建设项目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有效控制点源和面源污染,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水水质目标。系统推进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全市17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面完成“初见成效”评估,水体实现“不黑不臭”,顺利通过2020年省的专项审核,总体评定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全市河涌水质总体趋好,极大改善了城市水环境。

(二)生态品质显著提升。运用海绵城市技术手段推进河道生态岸线修复,构建蓝绿交织的雨洪蓄滞与净化体系,实现了水面率和绿地率不降低,生态岸线恢复率超过96%。打造了香山湖公园、金山公园、天沐河、中心湖等一批高品质城市公园和生态水系,增加水环境容量和自然滞蓄空间,提升区域生态品质。

(三)人居环境有效改善。我市通过“生态城市”+“海绵”的模式累计建成各类城市公园708个,建成1290公里绿道、640公里林荫道、220公里健康步道,全面开放城市绿地公园。将海绵理念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小区基础设施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和综合整治,实现了“美化、亮化、绿化、净化、整洁、通畅”的安居目标。

接下来,珠海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拟定我市“十四五”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提高内涝预防能力,消除内涝点、黑臭水体为重心,确定年度建设目标,明确主体责任,计划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6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为改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让市民充分感受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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