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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印发《2024年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任务分解目标》
友绿• 03月29日   来源: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49
碳中和 超低能耗

(一)各区和新片区管委会应根据辖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和分工,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扶持政策或其他支持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培训宣传,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各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绿色建筑的全过程监管和监督检查,全面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三)大力推进新建建筑低碳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本市建筑能耗限额设计标准。进一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各区和新片区管委会至少各落实1个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加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零碳建筑创新示范。

(四)积极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按照本市相关文件推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将建筑节能改造监管要求纳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审批管理的全过程。应重点聚焦装饰装修整栋建筑和小型公共机构建筑改造,积极培育节能率15%及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在装饰装修工程过程检查中重点抽查节能改造措施落实情况。推广适宜可靠的节能改造技术,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改造机制。

(五)有力推进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严格按照本市相关文件落实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对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和光伏安装面积实施“双控”,从严控制降低“双控”要求的建筑项目。将可再生能源应用相关要求纳入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严把建筑可再生能源建设质量关,杜绝高空坠物隐患。积极推进“光储直柔”建筑试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统计工作。

(六)充分发挥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作用,确保能耗数据稳定上传。积极推进应装未装建筑安装分项计量并接入能耗监测平台,深入开展平台数据应用和功能挖掘。启动辖区内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升级建设。积极推动辖区内公共建筑安装空调负荷监测和调节装置,参与本市建筑领域虚拟电厂建设。进一步加强既有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严格按照本市相关文件实施能效测评。

(七)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工作,结合重点片区开发计划和区域更新行动计划,加快推动第二轮(星级)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五个新城应当按照新城《绿色生态规划建设导则》要求,有序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和各项绿色生态规划建设指标。已创建成功的试点城区应加强绿色生态城区全过程管控,做好年度自评,并配合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开展的阶段性评估工作。符合验收条件的试点城区,应当配合完成绿色生态城区验收工作,推动试点城区逐步向示范过渡,切实发挥区域绿色生态效益。

(八)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装配式建筑及智能建造相关政策宣贯,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培育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加强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过程监管及质量监管,推动标准化设计理念在装配式建筑中的落实,促进装配式建筑向高质量发展,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至少各落实1个智能建造试点。

(九)严格落实本市外墙外保温系统及材料全面实施备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禁限目录要求。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强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外窗、建筑防水、建筑石材、中转水泥等材料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施工许可的政府(国企)投资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进一步加快绿色低碳建材推广应用。

(十)强化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监管,加大废弃混凝土收、运、处、用关键环节和深基坑重点项目把关力度,强化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企业违规处置废弃混凝土、虚假履约、超时未报送合同和履约信息等不良行为制约。完善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场所布局,各郊区至少确保1个规模化处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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